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行使统计检查监督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