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第二章 信息归集、开放和使用第十二条有效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基础信息包括以下内容:(一)自然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身份识别信息;(二)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登记注册信息;(三)行政许可信息;(四)其他基础信息。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