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农村客运具有公益属性。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扶持政策,建立运营补助机制,促进农村客运发展,保障农村客运持续运营,为居民出行提供便利服务。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