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第五章 运营第三十一条有效农村公路的运营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化经营、因地制宜、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客货并举、运邮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