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农村公路养护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做好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以及有关设施的养护工作。

招呼站、便民候车亭纳入农村公路一体化养护,保持外观整洁,设施设备完好,标识标牌完整清晰。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