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经批准的农村公路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库,统筹考虑财政投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因素,编制农村公路年度投资计划。

列入建设项目库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作为已批准立项的项目,不再单独办理立项手续。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