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公园设计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等自然、人文条件,注重人文景观,丰富文化艺术内涵,提升公园品质和功能。

遗址公园的设计应当遵守文物保护的规定,以历史文化遗址保护为主,利用现有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展示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