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有效期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需要变更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司法鉴定人需要变更执业类别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