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村寨建设第三十条有效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村寨的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自筹资金,建设、运营、维护村寨给排水和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