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村寨的公共设施、公益事业。

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自筹资金,建设、运营、维护村寨给排水和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