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城市道路周边应当进行绿化设计,按照规范建设适宜的路侧绿地。道路红线外两侧零星空地,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简易绿化。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