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市园林绿化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则,注重生态效益、植物搭配和景观美化,体现本地文化特色。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