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第五章 调解协议第四十四条有效调解协议不得有下列内容:(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