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章 市容市貌第十九条有效临街施工场地应当依法设置围挡、覆盖散装物料,硬化道路,洒水保洁。施工场地完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平整场地、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损坏地面和设施的,应当及时修补。建筑工地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施工车辆应当密闭运输,不得带泥进入城市道路。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