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第二章 体系建设第十二条有效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医疗急救网络设置规划、医院专科情况等确定急救网络医院,并将急救网络医院名单向社会公告。急救网络医院应当按照其职责达到急救中心(站)基本要求。急救中心(站)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审批登记。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