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因重大公共庆典等活动,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向市、县(市、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得燃放许可证,按照燃放安全规程和作业方案进行燃放。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22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