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八章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第六十条有效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接受辞职请求的决定应向原选区公告。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接受辞职请求的决定应向原选区公告。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