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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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务数据管理与应用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有效

政务信息管理部门和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应当加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被非法获取或者泄露。

政务云服务提供方应当确保政务云数据安全。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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