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不文明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