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促进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利用本单位场所设立爱心服务区,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停车场、运动场所和厕所等内部设施。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