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鼓励、支持和保护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需要急救的人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鼓励公民为需要急救的人员拨打急救电话呼救。红十字会组织应当积极开展社会化救护培训,提升公民救护能力。

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