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第十五条有效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行业文明行为规范,文明服务,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尊重服务对象,提高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