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所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有危及学校、学生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行为。

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