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第七条有效学校应当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在学校期间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的安全。学校教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履行中小学校岗位安全职责。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