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第三章 学校周边安全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报警点和视频监控设施,保障学校周边治安安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