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二章 招聘第十三条有效招聘辅警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经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可以适当简化程序。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