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二章 招聘第十四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与拟招聘的辅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除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事项外,还应当约定试用期、福利待遇、终止合同情形、违约责任等事项。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