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五条已废止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不给予处罚或者处罚不当的,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依法作出处罚或者直接作出处罚,并可直接给予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