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乡村环境治理条例/第六章 村容乡貌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庭院和屋顶雨水、积水、积雪的科学泄流指导和宣传教育,防止造成房屋坍塌。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委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