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本市推广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道路交通管理方法,运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