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和落叶等物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