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实施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区域,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依法由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实施;其他区域依法由有关部门实施。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