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学生文明行为意识,把思想品德作为学生核心素养、纳入学业质量标准,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