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礼让互助、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