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支持红十字会、急救中心及专业人员依法开展公众急救知识、急救技能普及培训。

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需要急救的人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