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公共餐具饮具消毒管理条例/第三章 自行消毒第十五条有效下列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其提供的公共餐具、饮具清洗消毒:(一)餐饮服务企业;(二)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个体工商户;(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四)群体性聚餐的专业加工服务者;(五)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摊贩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