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公共餐具饮具消毒管理条例/第三章 自行消毒第十四条有效本条例所称自行消毒,是指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对提供给服务对象使用的公共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的活动。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集中消毒的公共餐具、饮具。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