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老年教育的组织领导与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加强老年教育设施、师资力量、课程开发等建设,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好各类老年学校。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