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社会服务与宜居环境第四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医疗保健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等服务,每年为老年人免费常规体检1次,为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每半年免费体检1次,开展定点、巡回或者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保健康复、心理咨询、安宁疗护等全生命周期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医疗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