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承运垃圾、砂石、灰浆、散装水泥、预拌商品混凝土等散装、流体物品,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采取密闭、包扎、覆盖等措施。

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