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对因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森林公园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新化县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