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四章 发展与保障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支持传统村落在延续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基础上,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农业等特色产业。地方人民政府财政扶持的农业产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以向符合条件的传统村落倾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