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第二章 建设单位责任第十一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应急预案,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