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宗教团体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宗教教务活动,及时处理违反宗教团体规章制度的行为,组织引导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依法开展活动,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进行爱国主义和法治教育,维护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