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五章 宗教活动第三十四条有效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和托幼场所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