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宗教院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强教学能力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设置课程,开展宗教学术研究,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