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河道管理和保护的宣传,普及河道管理和保护的相关知识,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河道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