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营瓶装燃气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