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促进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依法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对见义勇为人员应当依法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