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第二十条有效公民应当文明使用互联网,遵德守法、理性表达,不得攻击谩骂、污蔑、歧视他人,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